加米幼兒園 William Kindergarten
114學年度 幼兒託藥辦法
一、目的:
(一)確保幼兒病症較輕微時用藥的安全。
(二)明確說明家長委託餵藥及老師給藥的規定。
(三)維護幼兒身體的健康和安全。
二、實施辦法:
(一)給藥前
1.幼兒於在園期間需委託園方代為餵(擦)藥者,請家長詳寫聯絡簿,並在藥包或 藥瓶寫上幼兒姓名,以防誤食。置於藥袋之藥量,請以託藥單上填寫的份量為限。
2.如需連續多天服藥,請填寫每日填寫聯絡本託藥單即可。藥品請每日攜帶用藥當天數的份量
3.藥物請家長直接交給老師,勿由幼兒轉交。
4.老師依家長託藥單所寫內容為幼兒餵藥,但家長委託餵服之藥品,必須為合格醫師處方藥物,
老師不代餵服任何成藥。
●如有發燒者請退燒後至少 24 小時才能返回上課,落實生病多休息不上課●
5.沒有填寫託藥單(或詳寫聯絡簿),本園無法為幼兒餵藥;家長託藥單內容若填寫不清楚時,老師應 聯絡家長確定後才予以餵藥。
6.藥物會統一置於藥物籃內,幼兒無法拿取。如有需冷藏之特殊藥品,麻煩老師留意,以即時置於 冰箱冷藏。
7.老師統一整理託藥單,並記錄幼兒給藥時間。
(二)給藥時
1.老師依序為幼兒餵藥,一次一位,並確實核對幼兒姓名及藥物。
2.老師注意用藥五對:對人、對藥、對時間、對方法、對劑量,並在取藥、給藥、放回時,
要三讀幼兒姓名。
(三)給藥後
1.老師餵藥後,記錄給藥時間於聯絡本上。
2.老師觀察幼兒給藥後的反應,如有不當狀況或反應請務必與家長密切聯絡。
3.若有任何用藥錯誤(過量、給錯藥、誤食等)情況,立即與家長及專業醫師聯絡處理。
三、注意事項:
(一)幼兒有不適狀況【發燒、嘔吐、嚴重咳嗽、下痢(瀉肚子),及其他具傳染性之疾病(如發燒、嚴 重感冒、流感、水痘及水痘結痂時、腮腺炎、麻疹及疹子消退時、德國痲疹、結膜炎、皮膚皰疹、口腔 皰疹、腸病毒、腦膜炎、登革熱、紅眼症等(經醫師確立診斷)】,請務必在家休息切勿來園,以防傳 染與交叉感染,為避免傳染他人並防止病源擴大,請務必讓學童在家休息,以便得到完善之照顧 並可及早康復,請班級老師多留意。
(二)幼兒病症較輕微或痊癒後上學,請務必告知老師有關藥物、飲食、衣著等配合注意事項。
(三)若幼兒於園內有發燒或病徵時,請老師將通知家長接回就醫及休息。 【加米幼兒園用藥委託配合注意事項】
(一)、幼兒健康及用藥委託配合事項:
一、如發現幼兒有以下症狀,請儘速就醫並在家休息:
1.發燒,及其他具傳染力之疾病(如發燒、嚴重感冒、流感、水痘、腮腺炎、痲疹、德國痲疹、 結膜炎、皮膚皰疹、口腔皰疹、腸病毒、腦膜炎、登革熱、紅眼症等(需有醫師確立診斷))。
2.嘔吐或瀉肚子。 3.嚴重咳嗽。 4.眼睛患結膜炎者。
二、孩子感染具傳染力 之疾病時,為避免傳染他人並防止病源擴大,請務必讓孩子在家 休息,以便得到完善之照顧,若有不便之處,敬請家長多包涵與配合。 如有發燒者請退燒後至少 24 小時才能返回上課,落實生病多休息不上課。
三、幼兒病症較輕微或痊癒後上學,請務必告知老師有關藥物、飲食、衣著等配合及注意事項。
四、若幼兒於園內有身體不適狀況,本園將通知您來接回就醫及休息。
(二)、家長託藥流程: 幼兒病症較輕微或痊癒後上學,老師接受家長委託給予藥物及協助餵食藥物應以醫療機構所 經醫生開立之藥品為限,其用藥方式不得以侵入方式為之,老師僅受託依照家長受託在園所 幫幼兒餵藥,不負任何醫療責任。請務必留意下列事項:
一、請將醫生建議的份量詳細填寫於委藥單(如已無委藥單時可詳寫聯絡簿),並簽名。
二、請帶剛好的份量。(避免因幼兒忘了將藥品帶回,延誤服用時間)
三、因安全考量服藥需間隔四~六小時(請依照醫生屬附用藥時段),早上藥品請盡量在家服用完畢
四、請在藥袋與藥包上用奇異筆或原子筆註明幼兒的姓名與座號,以避免發生餵錯藥的情形。
五、退燒藥和塞劑:為考量用藥安全:(一)、藥包以外醫生另外開的退燒藥(此指需要時才服用藥, 而含在藥包內者不在此限)。(二)、塞劑(為侵入性治劑);幼兒若有發燒情形,老師將通知 家長接回就醫及休息,盡量勿帶退燒藥來園,避免誤藥後發生意外情事。
六、為維護幼兒健康,本園所僅接受合格中、西醫師之醫囑託藥,請勿攜帶未經合格醫師處方的 「成藥」,若為長期服用的保健食品(如維他命等),不屬托藥範圍,請盡量在家服用。
七、請家長務必遵守上列事項,若無填寫餵藥委託單(或詳填聯絡簿),且無電話通知或口頭告知 老師有委藥需求,老師將因考量幼兒用藥安全而不予餵藥,謝謝您。